新电改对各利益方的影响

2015/7/22 11:03:04

时隔12年,电力体制改革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再次拉开帷幕。近日“九号文”的发布,成了今年上半年能源领域最具看点和最吸引力的重大事件之一。

新一轮电改的推进,从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终端用户等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当然,既有利益格局的变化,也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

1发电企业:命运分化

9号文对于工商电价,以及非公益性发电计划的同时放开,使得电厂在上网电价与利用小时数上获得了双重的解脱。而其所面对的目标也从电网企业和地方政府转变为了下游用户,而地方政府与下游用户的诉求是不同的,前者希望平衡辖区内各电厂的经济利益,而后者只想获取优质可靠的电力。这种诉求的转变,加之宽松的电力需求形势,使得各电厂未来的命运将呈现出正反两极的分化:高效机组的利用小时数将迅速攀升,利润大幅增加,而没有竞争力的中小老旧电厂将不被下游接纳,最终或是以政府发电计划度日,或是直接被市场淘汰。

2电网企业:艰难转型

电网是本轮电力改革中遭受冲击最大的一方,从某种意义上讲,9号文的“一独立三放开”,其实质就是剥离掉了电网公司的定价权、定量权、交易权。这些权力的丧失,使得电网由电力的贸易商转型为物流商,盈利模式发生了根本改变,从而直接影响到了收入——发改委的文件表明,深圳2015年的平均输配电价为0.1435元/千瓦时,较2014年低出0.01元/千瓦时,而且未来两年还将继续下降,有分析就此指出,深圳在未来三年内的收益累计将减少24亿元之多。

深圳电网公司的情况,未来将来在全国各地上演。如果电网公司没有寻找到新的业务突破口,那么未来数年,随着输配电价下调,收入大幅减少不可避免。届时其投资输电通道,尤其是大容量远距离线路的积极性也很有可能随之下降。

对电网企业而言,新电改的实质,就是一次放权让利的蜕变过程,无论以何角度审视,电企都是最大的输家。

3售电公司:前景未明

在新电力改革中,有两个问题最受各方关注,一是未来电价的走势,二是配售电领域的放开,其中后者因为涉及到全国5.5万亿度电的销售,被称为新电改的最大红利。

但是,仅以售电数字,就断言售电市场的光明前途,未免过于简单直接。事实上,尽管呼声甚高,但目前为止,政府并没有出台与售电公司相关的配套政策,仅删去了《电力法》中“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一项,使创办售电公司的流程稍加简化。虽然9号文表示要“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但相关的细则却一直未能出台。

与政策的按兵不动类似,作为开展售电业务最重要的证明,售电牌照至今仍未在国内下发,至于获取其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政府也未予透露。这使得国内很多所谓的“售电企业”迟迟无法开展售电方面的工作。由于相关的细则没有出台,不确定因素太多,也就很难判断未来的行业状况以及市场格局。

4下游用户:近跌远涨?

谈论电改对下游用户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讨论未来电价的涨跌问题。电价跌,则用户受益,涨则反之。

从短期来看,电价下行是必然结果。未来的电力贸易将分为两种模式:直接交易与计划发电。在直接交易中,由于当下电力供应宽松,处于买方市场,加之输配电价下降,工商用户必将从中获益颇多。随着煤价逐年下滑,煤电联动将启动,电价下调也是必然趋势。4月8日全国电价的下调就是明证。

但是,电价中长期的走势却显得不甚明朗。最大的不确定性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由于环境约束,中国政府一直急于寻找煤炭的清洁替代品,其中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都是其重点关注的目标,有观点认为,这类能源发电成本高,而且扩张趋势明显,如果未来大规模接入,很可能会抬高电价。

然而2014年的数据显示,中国风光发电量之和占全年发电量比重不到4%,如此微弱的比例,使得可再生能源完全起不到拉高电价的作用。事实上,即便是可再生能源实现了较高的比重,电价的上涨也未必是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