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2016年7月―2017年3月供电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从监管情况看,各供电企业基本能够落实监管要求,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服务内涵更加丰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供电服务管理薄弱、业务办理不规范、供电能力不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用户受电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在部分地区、部分企业存在。
据悉,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开展了全国供电监管工作,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从全国3007家供电企业中选取了23家省级、108家市级、149家县级共计280家供电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
供电质量有待提升 服务意识仍有欠缺
针对上一监管周期(2015年7月―2016年3月)供电监管中暴露出的供电质量、供电服务相关问题,《报告》首先对其整改情况作出通报。
针对供电“两率”指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企业规范“两率”基础管理,补充调整配置监测设备,加强供电质量管控。青海尖扎县供电公司李家村1号公用变台区电压合格率由88.588%提升为99.874%,居民用电质量得到进一步保障。
针对供电服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相关供电企业强化服务意识,规范业务流程。贵州六盘水钟山供电局强化服务意识,规范业扩报装、故障抢修、收费、停限电等流程,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故障抢修平均到达现场时间缩减至38分钟,基本实现了供电服务承诺。
此次发布的《报告》,监管周期为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经检查发现,目前,部分供电企业仍存在着供电质量有提待升、“两率”管理薄弱等问题。
例如,河北唐山、江西鹰潭、云南西双版纳、河南遂平等供电企业未按要求如实统计10千伏线路停电信息,存在多起停电事件少录、未录或录入信息不准确现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天力电业有限公司未开展供电可靠性管理的相关工作。
对此,《报告》强调,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配电网的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强化计划管控,加强用户侧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有关标准和管理要求,不断完善监测体系,提高供电质量,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供电服务。
同时,据《报告》披露,部分供电企业当前存在用电业务办理不规范、时间节点倒置,电价政策执行与收费行为不规范,停限电及催费不合规,故障抢修超时限,服务意识不强、投诉处理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暴露出了供电服务中仍存在的一些薄弱点。
例如,湖南湘潭供电公司存在个别受理用户受电工程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且供电方案答复超时限。甘肃省电力公司、海南海口供电局、贵州安顺市郊供电局个别供电方案答复超时限。广东阳江供电局、河南周口供电公司、福建福州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