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成为配售电改革突破口

2016/12/2 17:17:19

 

临近年底,随着《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的出台,以广东为代表的售电公司以参与竞价、获取价差收益的盈利模式开始不断收缩,参与配售电侧改革的市场主体将投资的目光更多地投向了配售一体业务模式,更加理性地考虑增量配电网的投资计划,而产业园区无疑是投资的最佳选择之一。

电改丨工业园区成为配售电改革突破口


配售电公司作为三种售电主体之一,与另外两种相比运营难度及管理要求更高,配网初期投资大。但配售一体可以同时实现售电业务和配电业务的营收,用于缩短配网投资回收期,同时使得售电价格富有竞争力。
 
此外,随着《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等政策的出台,在政策导向方面,也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园区配电网业务。
 
园区配电网投资业务受政策鼓励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数量达到347个,各类省级产业园区达到1167个,各类市县级产业园区更是数以万计。
 
去年发布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提出,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
 
今年公布的 《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指出,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电网、趸售县等,未经营配电网业务的,可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准开展配电网业务。
 
另外,在一些示范项目方面,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支持政策。
 
例如,2016年7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在新城镇、新产业园区、新建大型公用设施、商务区和海岛地区等新增用能区域,加强终端